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36号)要求,经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同意,拟正式推荐西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海东市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青海省减灾中心副主任刘永忠、西宁市大通县应急管理局庞建伟、海西州大柴旦行委人民东路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长马明义(回族)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以利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971-6135201 省应急管理厅政治部
0971-8258205 省人社厅政策法规与表彰奖励处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60号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政治部
邮编:810000
特此公示。
附件: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21日
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
(一)西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西宁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两个市级指挥部办公室职能。防汛减灾成效获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督查组肯定,守护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以有限编制承担双领域重任,坚持双防统筹、勇于担当实干,健全“预警—研判—响应—避险”全链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水旱与森林火灾风险,特别是在2024年西宁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降雨处置中,提前组织转移危险区群众39.71万人次,实现汛期“零伤亡”,牢牢守住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二)海东市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承担全县1891平方公里、43万群众消防救援保障任务。该大队始终牢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实战练兵,构建起“快速响应、协同高效”联勤联动救援体系。作为“12·18”甘肃积石山6.2级地震青海灾区首战力量,成功搜救4名埋压群众、安全转移521人;灾后重建务实推进暖“东”助“民”11项爱心举措,荣立集体一等功。建队以来,累计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5000余起。先后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青年文明号”“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等荣誉,是一支经得起实战检验、群众信赖的队伍。
二、先进个人
(一)青海省减灾中心副主任刘永忠
刘永忠,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3月起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该同志高质量完成西宁“1·13”路面坍塌事件和“8·22”尖扎黄河特大桥施工绳索断裂事故调查和报告撰写。参与海北州“8·14”重大溃砂溃泥事故、大通县“8·18”山洪灾害险救援。配合开展“5·22”玛多7.4级地震、“12·18”甘肃积石山6.2级地震震中核查及灾损评估。参与撰写省、市州、县级自然灾害综合评估与区划技术综合报告54份。“1·7”西藏定日6.8级地震发生后,参与运送救灾物资,圆满完成指导帮助属地灾损统计评估工作。被应急管理部授予个人三等功、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授予个人记功奖励。
(二)西宁市大通县应急管理局庞建伟
庞建伟,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大通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室主任,管理岗位九级。长期扎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线。该同志主导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构建“1964+N”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五年“双下降”,降幅均超88%。全力参与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以专业眼光精准定责、务求实效。在大通县“8·18”山洪灾害抢险救援期间他不顾安危逆行冲锋,用行动诠释应急担当。
(三)海西州大柴旦行委人民东路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长马明义(回族)
马明义,男,回族,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12月起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该同志扎根戈壁二十五年,始终坚守基层消防救援一线,在历次急难险重任务中,都冲锋在前、逆行担当。“6·16”大柴旦6.3级地震发生后,带队连夜搭起200余顶帐篷,安全疏散转移群众2100余人,并搭建临时考点护航中考。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5次,获评“中国好人”,其家庭获评全国最美家庭,以务实坚守诠释了基层消防人的责任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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