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时间:2026-05-27点击量:
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5〕21号)第二十条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5月25日组织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事项专家评审会。经专家小组评审,拟同意青海西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保卫管理员高级工职业技能培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定事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反映。(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28号(建工大厦604),联系电话:0971-8258112,邮箱:285973766@qq.com)。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信息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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