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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就业服务赋能文旅产业
带动就业的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时间:2026-04-20点击量:



为切实推动文旅产业与就业工作深度融合,支持文旅产业提质扩容,充分释放文旅产业稳就业、促增收积极效应,省人社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就业服务赋能文旅产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4月27日前,将您的宝贵意见反馈我厅,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联 系 人:马社目       联系电话:8258564

反馈方式:renstgzs@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就业服务赋能文旅产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20日

 

关于加强就业服务赋能文旅产业带动

就业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随着《生命树》《飞驰人生3》等影视剧热播及“尕日塘秦刻石”等文旅IP出圈,我省文旅市场持续升温。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文旅产业与就业工作深度融合,支持文旅产业提质扩容,充分释放文旅产业稳就业、促增收积极效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带动就业。立足青海生态文旅资源特色优势,深化“文旅+就业”融合发展,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投身文旅产业创业带动就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落实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强化文旅领域创业创新项目金融支持,扶持非遗文创、文旅直播、特色民宿、乡村文旅等新业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内按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支持从事文旅产业的相关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减免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市场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二、强化援企稳岗稳定就业岗位。按照国家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简化流程、快速兑现,支持包括文旅行业等各类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加强文旅产业用工服务保障。实施稳岗扩容提质专项行动,深挖文旅产业就业岗位潜力,推动岗位扩容提质,促进产业发展与就业扩容协同联动、互促共进。依托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在辖区内重点文旅企业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常态化开展用工需求摸排、政策宣传咨询、岗位招聘对接、业务经办协办等全流程服务。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聚焦“一芯一环多带”生态旅游发展格局,精准对接高原湖泊、盐湖风光、草原花海及水上雅丹等重点生态旅游区域文旅企业用工需求,有序开展人力资源供求对接、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提前做好文旅行业季节性、临时性用工储备保障。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农牧区劳动力、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文旅领域等相关企业实现就业的,按规定落实职业介绍补贴。

四、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围绕文旅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民宿服务、冰雪运动服务、非遗传承等技能培训。加强校企合作,支持开展文创设计、市场营销等就业创业专项培训。鼓励文旅重点企业、景区、酒店开展岗前基础、岗位提升、安全生产等专项培训,提升职工岗位实操与综合服务能力。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文旅企业参保职工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依托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机制,大力开展培优赋能行动,组织文旅企业运营人、技能带头人赴省外先进地区开展企业运营、产品设计、技能提升等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五、支持文旅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文旅企业文旅业态相关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青年等群体就业。对文旅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及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文旅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对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招用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对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持续推进青海“e”就业品牌建设,强化岗位信息归集、智能匹配、数据共享支撑,构建“线上发布+线下招聘+直播带岗”求职招聘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一体化服务链条。加快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在社区、商圈、产业园区、乡镇服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场所,统筹建设就业服务站、综合服务窗口、就业驿站等服务载体,提供个性化岗位推介、就业指导等“一站式”便捷服务。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结合服务人数、工作成效及运行成本给予适当补助。全面放开参保户籍限制,聚焦生活服务体验员、旅拍定制师、民宿管家等文旅领域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优化参保缴费经办服务,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七、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托就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与政策协同,加强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工作会商,推动文旅产业发展与就业创业工作深度融合;要加强政策跟踪问效与常态化服务保障,主动与文旅部门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地、企业用工、劳动者就业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要综合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线下政策宣讲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文旅融合促就业的典型经验与实践案例,解读支持文旅领域稳岗就业、技能培训、重点群体扶持等政策举措,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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