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提示

当前位置资讯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时间:2026-09-22点击量:
青人社厅办发〔2026〕33 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已于2026年9月1日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系统集成就业管理、政策申领、就业服务等一体化功能,全面支撑省、市(州)、县(区)、街道(乡镇)、村(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青海e就业”特色品牌的工作部署,搭建以“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为重点,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系统协同支撑的一体化信息平台,全面提升人社政务服务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现就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安排

(一)规范基础就业业务全流程经办。“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已覆盖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政策申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就业领域全部基础业务,实现业务受理、变更、注销全流程线上闭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系统统一设定的业务规则和办理时限,依托系统精准掌握政策落实、服务供给和服务对象底数,杜绝线下办、事后补录以及脱离系统“体外循环”。(责任单位:厅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就业服务局、省人才交流中心,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管理。“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已搭建岗位归集发布、求职登记匹配等功能模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辖区内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全部归集至系统,按规定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步引导各类求职者通过系统完成实名求职登记,依托系统做好人岗匹配、招聘结果跟踪服务等工作,形成“岗位归集、审核发布、求职登记、人岗匹配、结果反馈”闭环管理,构建规范统一、智能高效的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线上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就业服务局、省人才交流中心,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职业培训全链条动态监管。“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已实现培训机构备案、开班申请、过程监管、补贴审核、资金拨付全流程线上运行。各级职业培训管理部门要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进度,实时完成机构信息备案、培训计划报备、开班申报、考勤打卡、结业认定、补贴申领等环节数据录入,依托系统实现职业培训全流程可追溯、全环节可监控,从技术层面防范培训虚报、冒领补贴等风险,确保培训质量和资金安全。(责任单位: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推动创业扶持政策全业务线上办理。“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已覆盖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审核等创业扶持业务线上申报、联审联办、资金拨付全流程业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依托系统在线完成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资质、信用信息等前置核验,实现创业政策申报、审核、拨付全程留痕、全程可查,切实提升创业政策兑现效率。(责任单位:省就业服务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开展重点就业群体精准化帮扶。“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已打通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接口,可自动归集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状态、帮扶记录、政策享受等信息,动态推送至基层经办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依托系统做实重点群体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业介绍、就业见习推荐、培训补贴等帮扶信息录入,构建“精准识别、分类建档、定向帮扶、跟踪反馈”的全链条服务机制,切实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责任单位:厅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就业服务局、省人才交流中心,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实现惠民就业补贴一站式直达。“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已实现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类就业惠民补贴人员信息动态管理、线上审核、资金发放等功能。各级补贴发放部门要严格执行系统内置的补贴审核规则,依托系统实现补贴申领“事前资格校验、事中流程监控、事后风险核查”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精准直达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就业服务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常态化监管。“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已搭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行业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模块。各地人社部门要督促辖区行业机构在系统内完成基础信息备案,按年度通过系统提交年审信息,依托系统实现行业机构“准入备案、日常监管、退出注销”全流程线上管理,动态掌握行业机构底数,切实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强化系统整合和业务协同

(一)系统集成,有效提升协同能力。“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对就业管理、政策申领、就业服务等各项业务经办规程进行了优化重塑,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厅系统各单位、各地人社部门要以“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全力推动人社各业务板块信息系统高效运行,实现全流程业务进系统、全服务对象实名制、全环节数据可溯源。

1.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规范应用。指导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系统规则办理参保登记、待遇核发、基金管理等各类社保业务,按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完成社保业务数据动态更新和归集上传,推动社保领域核心数据与“青海e就业智慧监测分析平台”实时共享、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厅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加强“互联网+劳动关系”信息系统规范应用。指导各地人社部门规范开展劳动合同备案、调解仲裁、农民工工资预警支付等业务线上经办,及时归集用工备案、劳动关系运行、欠薪预警等相关数据,按要求同步汇入“青海e就业智慧监测分析平台”,为劳动关系领域形势研判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厅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加强“互联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运行。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做好职称申报评审、继续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等业务线上办理,按标准完成相关数据录入、更新和归集,推动人事人才领域相关数据与就业领域数据互联互通,统一纳入“青海e就业智慧监测分析平台”。同时,要积极督促尚未启用“互联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抓紧使用系统经办业务,加快全省数据归集整合。(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资福利处,省工资经办服务中心,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数据赋能,推动智能监测分析。省厅依托“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打造了“青海e就业智慧监测分析平台”,汇聚整合就业服务、社会保障、职业技能、人才人事、劳动和谐、智慧信息六项工程数据资源。厅系统各单位、各地人社部门要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加强各类基础数据采集,严格落实“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要求,按照数据规范将业务信息录入系统,确保“青海e就业智慧监测分析平台”业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为人社科学决策和业务经办提供数据支撑,共同构建招聘求职、社会保障、技能提升、权益维护等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的终身服务保障体系。

(三)一体办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省厅依托“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同步升级了青海省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青海人社通”APP,全面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协同联动。厅系统各单位、各地人社部门要深化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青海人社通”APP等线上服务渠道推广应用,面向服务对象做好系统应用宣传和操作指引,推动人社服务资源下沉至街道、社区基层站点,实现人社公共服务就近办、线上办、便捷办。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厅系统各单位、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系统应用的重要意义,将加强系统规范应用作为提升人社领域政策和服务高品质供给、夯实人社基础工作的基础任务。厅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业务系统落地应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业务归口、分级负责”的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带头压茬推进“青海e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系统规范、高效应用。各地人社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统筹,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熟悉系统操作的专职人员规范办理各类人社业务,实时归集基础业务数据。

(二)强化技术培训。省金保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保办)负责提供系统操作培训、数据规范指导和技术问题答疑。各地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本级及所辖各级经办人员加强系统应用,确保所有经办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经办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省金保办系统运维团队快速处置,保障业务经办不间断。

(三)开展督导调度。省厅将从2026年10月起开展督导调度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线上核验等方式常态化指导各地加强系统应用。厅系统各单位要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负责汇总本领域业务系统使用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反馈省金保办。省金保办汇总后定期对厅系统各单位、各地人社部门业务线上办理率、数据完整率、数据准确率等核心指标进行调度分析,通报相关情况。各地要定期梳理汇总系统运行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和基层经办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省金保办。

厅系统各单位、各地人社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登录“青海e就业智慧监测分析平台”查询部门业务数据。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省金保办报送经办人员信息,统一完成授权配置。系统运行过程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省金保办或对口业务处室局对接,共同保障“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经办链接:

1.互联网:https://qhejy.qhrsggfw.org.cn/empl-proc-web;2.金保专网:http://10.22.232.91:1180/empl-proc-web

“青海e就业智慧监测分析平台”查询链接:

金保专网:http://10.22.232.83:8004/bi-portal

省金保办联系人:钱顺财  0971-8258531

晁  骏  0971-8258532

技术联系人:

“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                樊晨  13679207948

“青海e就业智慧监测分析平台”        陈羽  13940240250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    

上一条: 关于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下一条: 关于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主办单位: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56号 邮政编码: 810008 传真:(0971)8258000 政策咨询:(0971)12333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23    公安备案号:63010402000046     ICP备案序号:青ICP备10000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