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人社厅便函〔2025〕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省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27号)安排,定于6月30日至7月4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本研修班主要针对已完成精神科转岗培训的医师、心理治疗师、学校心理教师、社工、心理咨询师等补充儿童青少年专项知识,常见心理障碍的循证评估与干预技术(DBT、家庭治疗、表达性艺术治疗等),提升对NSSI、社交焦虑等复杂问题的多维度分析能力,构建家长-学校-社会协同干预的实践框架。邀请国内和省内知名专家授课指导,为全国精神、心理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带不走”的本土人才队伍。
二、研修对象
省内外各级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学校心理教师、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管理岗位人员共50人(名额分配见附表1),研修对象需具备相关基础知识。
三、研修内容
模块一:儿童青少年心理障碍的评估与诊断
理论核心:儿童青少年常见情绪障碍的诊断标准、青海省儿童青少年心理状况大数据分析报告解读、儿童青少年社交焦虑障碍、家长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中的有效观察与介入。
模块二:循证干预技术深度研习
家庭系统视角:系统式家庭治疗。
个体干预技术:辩证行为疗法、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儿童青少年的表达性艺术治疗。
模块三:服务体系构建
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
模块四:工作坊与案例督导
心理治疗工作坊、专家督导(学员个案报告+专家逐句分析)。
四、研修方式
1.线下培训:采用面对面授课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线上同步直播。
2.小组讨论:组织学员分组讨论,针对特定的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3.开展心理工作坊:以体验式的心理游戏、情景模拟等沙龙活动以及课程,为参与的个人提供个人潜能激发。
五、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4日,6月30日全天报到,7月4日全天离会返程。
(二)地点:海西州偲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西宁培训基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六、纪律要求
学员在青学习研修期间,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借研修之机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加与研修无关的活动,研修结束后及时返回居住地。
七、其它事项
(一)参加研修人员请务必于2025年6月23日17:00前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高级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盖章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81734250@qq.com),由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筛选,审核通过后,将发送确认通知,参加研修人员凭确认通知按时报到。加盖单位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表原件,由学员在报到时交培训管理人员。
(二)报到地点:海西州偲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西宁培训基地(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三)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电子版,字数在1800~2000字左右),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四)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本次研修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承办单位提供会务期间餐食和住宿。研修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本次研修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研修人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六)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1.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赵元平、山成玲
联系电话:0971-8258153、8258157
2.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马永霞、张晓萍
联系电话:18409780825、13897402209
电子邮箱:81734250@qq.com
附件: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