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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尊敬的青海人社厅劳动监察局领导: 您好!我是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职工,我司从2025年7月起至今强迫职工加班,日常作息就是三班倒,上完两天白班(上午八点半至下午四点),接着上两天小夜班(下午四点至晚上十二点),再上两天通宵值班(晚上十二点至次日早八点半),没有任何休息,导致职工心理压力非常大和身体也异常疲惫,经常失眠,严重损害职工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针对我司“强迫劳动者连续上班全年无休的”严重违法行为,特向贵单位举报,希望领导能看到底层职工的不易,干预调查,还劳动者最起码的休息权。我司职工及我本人因该问题已多次向大通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过(0971-2722738),劳动监察部门反馈说会给桥电负责人反映解决该问题,但均不了了之,大通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不履行劳动监察职责,涉嫌行政不作为,希望青海人社厅及劳动监察局的领导对此给予处理答复。 附件为我司2026年1到3月份加班统计,因涉及个人隐私且出于保护自身安全的考量,我进行了截图处理,原件我都有,如有需要,我随时提供。 谢谢!祈盼回复!
答复时间
内容

      网友您好,经大通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核实,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3*660MW建设项目在2025年从建设期向商业运营过度,全年需完成#1、#2机组调试、并网以及168试运和转商运等核心节点,同时推进#3机组基建工作,期间存在阶段性生产任务集中、人员配置紧张等客观情况。2025年7月起,该项目调试攻坚期,因集控主职、副职岗位年轻人居多,缺乏大机组操作经营,为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在运行岗位采取了三班三倒模式,倒班员工每周工作时间56个小时,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时的法定规定,上述期间,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对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足额核算并发放了加班工资。2026年4月15日起,公司优化倒班模式,实施四班三倒,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关于年休假问题,公司结合生产岗位实际情况已实施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补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对于确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安排员工2025年年休假的,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作报酬,相关预算已在2026年度工资总额中预留。

      大通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整改,严禁强迫员工加班,加班安排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严格执行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法定规定,全面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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