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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尊敬的厅长: 青海省男性职工退休制度,自2025年1月1日起,以往5530制度停止,统统使用60岁弹性退休制度,因此有失社会公平性,比如1969年12月出生的,可以在2024年12月退休,而1970年1月出生的要在2031年5月才能退休,建议采取逐步延迟退休制度,自55岁起,每四个月延长3个月,这样经过约10年8个月可以全部达到63岁退休的结果,同时又保证1970年1月出生的,可以在2025年4月退休,1971年1月出生的可以在2027年1月退休,1972年1月出生的,可以在2028年10月退休,这样看起来更公平,更加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谢谢! | |||
| 答复时间 | ||||
| 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延迟退休政策尚未出台,因我省与国家延迟退休办法相衔接的政策涉及高海拔提前退休政策,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我省没有制定退休政策的权限,待国家批复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积极研究。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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