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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时间 | ||||
| 内容 | 我是2025年3月来援青的医疗工作人员,援青1年,结束时间应该是2026年3月。因援青缘故可以在青海省人社厅交材料聘任高级职称,援青职称聘任条件要求满十个月以上,且聘任满五年以上,因聘任年限问题,我只能2026年10月交高级职称材料。那我想2026年10月份在受援单位交高级职称,不是应该可以嘛?但受援单位领导说不可以,只有2025年在受援单位期间交材料,2020年前聘任的才可以。我想问,这个规定有文件支持嘛?因为往年援青人员,也有我类似的问题,都可以第二年继续交材料,为什么今年就不可以?有文件具体规定嘛? | |||
| 答复时间 | ||||
| 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您于2021年12月被聘任为主管医师(中级职称),至2025年12月,聘任中级职称不满5年,不符合申报青海省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的条件。因此,您今年不能参加我省2025年度卫生系列职称申报。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办发〔2020〕3号),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单位工作满(含)10个月以上,达到青海省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在青海省申报各级各类职称。同时根据《青海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青卫健﹝2022﹞39号),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学历资历条件为: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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