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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希望改进我省公务员考试中的加分政策,希望取消全部的少数民族、长居汉族的加分项目,只保留退役士兵加分。因为现有的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加分项目会导致,不在六州、甚至可能不在省内的少数民族(比如外省的壮族等)都可以比在六州长居、在青海省长居的汉族加分高,这对我省以及六州当地的汉族不公平。还有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只有少数民族加分,这会导致可能不在这几个县的少数民族可以加分,而长居当地的汉族却不能加分,这对想报考家乡公务员岗位的汉族不公平。 国家高速发展几十年,现在很少有不会通用语的考生了,贫困地区有汉族,城市地区也有少数民族,并且很多少数民族就是汉少通婚的后代(比如我的朋友们,她们讲普通话比我还流利),更何况能报考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起码是大学生,语言学识和考生能力在起跑线上都差不多,更应该公平竞争了,只按照民族进行区别对待不会促进民族融合,只会加剧民族划分,严重违背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是与“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的要求背道而驰的。 习总书记最近也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里强调“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尽可能减少同一地区中民族之间的公共服务政策差异”,意在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主线强调要调整过时的民族政策,努力实现民族平等和社会公平,各民族要一视同仁。 2021年8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国各地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工作的主线,调整过时的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公平和民族平等。坚持基于民族成份区别对待的不平等政策,严重违反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原则和中央民族议会议工作精神。 综上所述,希望公务员考试取消全部的少数民族、长居汉族的加分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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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为省委组织部事权,非人社厅职能,建议您咨询省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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