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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时间 | ||||
| 内容 | 2023年2月28日起,经项目负责人袁有飞招聘进入施工工地上班,至2023年11月青海福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才开始依法缴纳社保,2023年度、2024年度工资已结清,2025年1月份开始,一直未足额发放拖欠工资(每月工资为11666.66,期间2025年3月至11月实际每月发放工资为3000元),直至2025年11月21日离职,一直要求结算工资,2025年12月份催促直至目前为止,一直拖欠未结算,也未发放。 | |||
| 答复时间 | ||||
| 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青海福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城北区,您实际务工地在海西州德令哈市职业技术学院。城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属地化管理原则西宁市城北区无法处理,已建议您向海西州反映欠薪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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