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提示

厅长信箱-问题回复
主题
来信时间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基于为即将60岁的农村父母养老考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可以补缴历史年份子女资助,如:已缴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子女资助养老保险。目前省内政策仅支持交当年的,不允许补缴,但是其他省份可以补缴。
答复时间
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子女资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当年可以补缴,一并计入个人账户。您的具体问题已在电话中给予答复,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主办单位: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56号 邮政编码: 810008 传真:(0971)8258000 政策咨询:(0971)12333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23    公安备案号:63010402000046     ICP备案序号:青ICP备10000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