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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问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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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是青海省玉树州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社保缴费基数应按本人实际岗位补贴标准核定,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个人仅承担个人应缴部分。 本人岗位补贴工资为2080元/月,但单位违规按照5290元的高额基数缴纳养老保险,仅个人养老部分每月就扣除423.2元,再加上医疗、失业等保险,个人社保扣费过高,扣除后实发工资仅1470元,严重低于合理水平,变相克扣工资。 同时,单位存在工资发放不及时、长期拖欠工资问题,本人已向当地反映但未得到有效处理。现请求上级部门依法核查 .本人有所有证据截图 聊天记录 收据等 这就不是单位用高基数套取更多的财政补贴 但是为什么要我们买单 财政补贴去哪里了 请你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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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经玉树州人社局核查,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益性岗位社保缴费是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5〕69号)为准。根据规定社保缴费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常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础,但不得低于下限、不得高于上限。

       2025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8816元/月,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以此为基础核定。2025年青海省缴费基数范围:缴费基数下限为5289.6元/月(即8816元的60%);缴费基数上限为26448元/月(即8816元的300%)。

       由于公益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因此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缴费,按照青海省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下限为5289.6元/月执行。



主办单位: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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