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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问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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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海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问海东市事业单位年休假规定是怎样的呢?新入职的人员是工作一年后才可以休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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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4〕103号)规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凡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每年可休假一次。

       经办人:蔡晓梅 电话:0972-8613750



主办单位: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56号 邮政编码: 810008 传真:(0971)8258000 政策咨询:(097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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