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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周末或下班的时间在家加班干活,不给调休也不给加班费,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 |||
| 答复时间 | ||||
| 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第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建议您与所在单位沟通协商解决,如若未得到妥善解决,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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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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