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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时间 | ||||
| 内容 | 拖欠劳动报酬半年之久,已向人力资源反应多次无果 | |||
| 答复时间 | ||||
| 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大通县劳动监察部门现场协调,因您监督的焊接质量工作不达标,导致返修,且未组织工人进行返修,故鲁津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诺扣除返修工程费用18500元后向您支付工资8900元。10月16日,故鲁津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责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8900元。剩余工作报酬双方就安全质量扣罚及结算问题存有争议,大通县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可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进行办理,您表示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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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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