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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您好,我是省直某事业单位职工,请问产假和年休假是否可以在同一年度内休?单位人事告知我休了产假不能休年假,请问省上是否有这样的明文规定? | |||
| 答复时间 | ||||
| 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4〕103号)规定,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因此,职工符合条件的,可分别按规定休年休假和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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