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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100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时间:2024-08-05点击量:



张兴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返乡创业就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近年来,全省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返乡创业重要指示精神,将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返乡创业作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重要内容,通过健全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举措、强化技能培训等,全力支持返乡创业就业。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返乡创业扶持政策。近年来,我省围绕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先后制定《青海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若干举措》《青海省优化调整细化实化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力支持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同等享受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奖补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同时,会同财政、人行等部门,持续优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今年1—6月,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49万元,其中,为23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065万元,为148人发放个人贷款2784万元。

(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今年以来,全省人社部门以打造“青海e就业”品牌为牵引,大力开展智慧信息赋能、就业服务增效、职业技能提升等6项就业品牌创建行动,积极构建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就业”应用系统,推行“告知承诺制+打包办、简便办、就近办”模式,以“青海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青海人社通手机APP”为载体,现实24项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截至6月底,全省就业创业网上办结事项达到5万件,办结率达到99%,累计兑现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5.75亿元。以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为抓手,锚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返乡创业群体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12+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分行业、高频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80场次,提供各类用工岗位信息27万个,实现了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

(三)强化返乡创业服务能力。立足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需求,持续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连续举办5届全省创业创新大赛,培育2200个项目在全省各级赛事平台展示交流,15个创业创新项目登上国家创业赛事交流平台,“茶卡盐湖旅游文化纪念品”“湟源皮绣技艺传承”等项目获人社部奖项,拉面、皮绣、家政行业3名从业者被评为全国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西宁市创业孵化基地、城东区创业孵化基地、格尔木市创业孵化基地被人社部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全省人社部门参与建设管理的创业孵化基地达到32家,累计入孵企业2800余家,带动就业近2.5万人。

(四)着力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实施“技能青海”行动,整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培训资源,发挥校企合作机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优化培训时间,动态调整培训目录,扩大订单、定岗、定向培训规模,加大拉面、青绣、唐卡等特色产业和民间工艺相关工种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支持技工院校面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招生,针对脱贫家庭学生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大力实施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双证书”“双认证”,不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业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加强技能评价工作服务质效,助力更多劳动者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58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2%。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和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持续推进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二是坚持就业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积极强化服务、提升水平、优化环境,为返乡农民工提升优质就业创业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处  巩志楠

联系电话:0971—8258086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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