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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 乡村振兴 局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 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时间:2021-10-29点击量: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5号)和有关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要求,决定在全省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健全人社领域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大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力度,增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聚焦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统筹考虑易地扶贫搬迁800人以上大中型集中安置区技能培训需求,建立健全职业指导、分类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协同联动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大技能帮扶力度,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以下简称帮扶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帮扶家庭“两后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切实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

二、实施范围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5个(海南州共和县;黄南州同仁市、泽库县、尖扎县;果洛州玛沁县、班玛县、达日县、甘德县、玛多县;玉树州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曲麻莱县、治多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0个(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海东市化隆县、循化县、民和县;海南州贵南县、同德县;海北州门源县;果洛州久治县;海西州天峻县)。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技工院校建设。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生源数量较充足、具备发展技工教育条件地区,依托现有资源,新建、改(扩)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各级各类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支持民办技工教育发展。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对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技工院校建设予以倾斜支持。

(二)积极搭建人才成长平台。以推动技能人才高质量培养为目标,以创新发展为根本动力,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积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根据重点帮扶地区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组建工作团队,充分发挥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带动作用,大力培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工巧匠。

(三)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指导技工院校积极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帮扶家庭子女等各类群体广泛开展招生工作,鼓励其就读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输出地为主,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以输入地为主,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大力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和乡村创业带头人培训,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四)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选派选手参加全国乡村振兴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组织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引导支持各部门、各行业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结合业务、行业需求和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状况,举办具有行业和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依托优质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申报建设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做好选手集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工作。

(五)大力组织专项能力考核。通过备案遴选、面向社会征集、围绕产业开发的原则和方法,选择就业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大力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结合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就业创业需求,大力推进青绣、拉面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力争每个民族特色区域实施一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六)大力培树优秀劳务品牌。深入推动“青海拉面”等劳务品牌提质增效,做大做强“青绣”“撒拉艳姑刺绣”“大通生态旅游”“土乡农家乐”“同仁唐卡”等区域特色劳务品牌,形成“一县一品”的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同时,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积极作用,深入基层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补贴、送培训”的“四送”活动,不断开拓劳务输出渠道,提高农牧民群众就业质量和务工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持续实施技工教育资助政策。由人社部门指导各技工院校对帮扶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由乡村振兴部门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帮扶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给予补助,原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发放程序、资金来源保持不变。

(二)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帮扶家庭子女、劳动者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培训的,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范围,落实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三)不断加强协作支援工作力度。加强技工院校对口帮扶,鼓励院校采取专业联建、师资交流、教研共享、网上课堂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改善基础条件、扩展办学规模、建设特色专业。积极争取国家在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师资能力提升和网络师资研修等工作中,向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将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提上重要日程,协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抓紧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具体目标任务。要分阶段深入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乡村振兴部门将对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总结,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成效。

(三)加大支持力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所在的市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资金统筹使用,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各类资金的作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以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举办和参加技能大赛、弘扬工匠精神等为重点,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提升工程,选树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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