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变更调整创建示范活动的公示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创建时间: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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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有关要求,4月26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了各地区、各单位申报创建示范活动,拟设立变更调整创建示范活2项(详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设立创建示范活动,现对设立和调整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全省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5月6日18时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传真:0971-8258000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6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邮编:810001)
附件:拟同意设立变更调整创建示范活动汇总表
附件
拟同意设立变更调整创建示范活动汇总表
序号 | 活动名称 | 主办单位 | 周期 | 审核类型 | |
牵头 单位 | 会办单位 | ||||
1 | “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创建示范活动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 5年 | 设立 |
2 | 青海省“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示范活动 | 省司法厅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3年 | 变更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