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同意西宁市等8个地区发布2018年人力资源 市场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批复 |
文章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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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 2018-11-14 | 文号 | 青人社厅函〔2018〕542号 |
关于同意西宁市等8个地区发布2018年人力资源
市场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批复
市场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批复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创建时间:2018-11-14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们关于发布2018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发布西宁市252个工种(职业)、海东市128个工种(职业)、海西州130个工种(职业)、海北州59个工种(职业)、海南州90个工种(职业)、黄南州41个工种(职业)、果洛州68个工种(职业)、玉树州35个工种(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请你们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尽快向社会发布。
二、发布工资指导价位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和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的结果,反映了一定时期企业工资分配的实际水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分配的指导,坚持“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各工种(职业)工资水平。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要认真做好跟踪调查,广泛收集企业根据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工种(职业)工资水平的情况和反映,为不断完善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增加科学的调查分析方法提供依据。
此复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