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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1号)有关要求,在各市州人民政府残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省直各单位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青海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确定我省5个集体和6名个人为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4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拟正式推荐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受理部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省残联组联部) 联系电话:0971-8258205、0971-8486676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141号 邮政编码:810000 附件:1.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条件 2.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青海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条件 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国自强模范 1.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乐观向上、不畏困难,用顽强奋斗生动诠释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事迹感人、催人奋进、影响广泛。 2.在本人所在行业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积极参与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4.年龄在15周岁及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坚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在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志愿助残(公益慈善、科技创新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领导班子对党忠诚、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工作队伍作风优良,社会形象好,受到社会和残疾人普遍赞誉;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 4.残联及所属服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残联组织改革部署,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显著增强,成立5年以上。其他单位应坚持开展助残活动5年以上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使命责任,在围绕残疾人事业中心任务、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中作出显著成绩。 2.坚持人民至上,树立正确政绩观,忠诚履职、真抓实干,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残疾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竭诚为残疾人群众服务。 3.主动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群众,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残疾人,引领和带动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4.残联系统专职工作者应发扬残联优良传统,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连续从事残疾人工作5年以上。其他人员应长期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坚持开展助残活动5年以上。 附件2 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 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全国自强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残疾人联合会公益性岗位人员赵国存(肢体三级残疾人),男,汉族,1992年3月出生,青海民和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残疾人田径运动员。2018年评为中国残疾人体育先进个人。2019年在第十届残特奥会获得男子T46级马拉松第二名。代表中国出征了日本东京举行的第16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获得了马拉松项目的第五名。2022年青海省残工委授予优秀运动员称号,荣获青海省五四青年奖章。 青海省黄南州东噶尔热贡艺术开发有限公司经理下吾扎西(肢体三级),男,藏族,1987年7月出生,青海同仁人,群众,小学文化程度。早年因病辍学在家,2003年起,在诸多艺人匠师的精心指导下,开始了长达十二年的热贡唐卡绘制技术学习生涯。2015年,成立了同仁市东噶尔热贡艺术开发有限公司,先后招收28名家境贫寒、无力求学的贫困子弟和孤残人员,教授唐卡、刺绣、石雕等传统制作技艺,累计发放工资280多万元。积极主动参加“爱心之家”公益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捐款捐物,帮助贫困户、重症病人解决生活困难和医疗费用,发挥了一名成功的残疾人企业家应有的社会责任。 青海省海北州嘉福苍皮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经理万德(肢体二级),男,藏族,1962年9月出生,青海省海晏人。1983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国营二二一厂矿区牧场副场长、海北州同宝牧场副场长、海北州托勒牧场党委书记、海北州托勒牧场党委书记兼场长(正县级)、中共刚察县委副书记、海北州委组织部正县级干部,2013年从海北州委组织部退休,2018年成立海北嘉福苍皮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任经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中国民协会员,青海省一级民间工艺师。2018年,创立并注册了“嘉福苍”品牌。 青海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陈浩(肢体二级),男,汉族,1987年1月出生,陕西咸阳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20年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直接引进拔尖人才。自2020年8月进入青海师范大学工作以来,开展多元化教学,将多媒体、虚拟仿真、实验演示、案例分析等教学手段应用于课堂。构建起“科研训练+教学实践+竞赛锤炼”三维育人模式,强化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同时,陈浩同志坚守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乐于奉献,对照“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以乐观的心态对己、对事、对人,是同学和老师的良师益友。 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 青海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是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集体人数13人,集体负责人为任婧同志。该中心是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优秀集体,“十四五”期间,中心以“三带头三创新”的工作模式,累计开展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4620人次。通过建立培训工作室、残疾人“美丽工坊”、新业态项目,先后建成119家残疾人“四类”基地,开设盲人保健按摩等7个培训项目,先后培训残疾人2441人次,实现了“培训+工作室+基地提升”培就结合的就业服务模式。2014年中心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2020年因脱贫攻坚成绩突出被省人社厅记大功一次;2023年就业中心党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百优党支部”。 西宁市城西区残疾人联合会,是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所属乡科级参公单位,集体人数12人,集体负责人为理事长李宪云同志。城西区残联率先构建“爱老幸福食堂+家庭陪护卡”服务体系,惠及2280名残疾人,解决其出行、吃饭的“两难”问题;率先建成8个政务和公共服务手语翻译平台,填补全省信息无障碍建设空白;率先成立心智障碍者咖啡体验馆、全国首支特殊群体棒球队等就业载体,提高全区残疾人享有社会公共文化水平;率先建成全省7座阳光辅具共享小屋,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城西经验”;率先建成全省首个康复驿站,拓展康复工作新路径,被全市推广并列入“十五五”重点项目之一;高效完成全省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试点工作,典型做法被全省推广应用。 青海省海南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海南州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乡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集体人数3人,集体负责人为端知措同志。近年来,海南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服务中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探索残疾人关爱服务新路径。创新成立 “医康教” 一体化康复定点机构和假肢矫形器基层服务站,特色推行 “藏医 + 康复” 诊疗以及 “藏汉双语” 语训教学模式。率先设立全省首家残疾人心理康复服务站与专业人员培训基地,为残疾人身心健康和社会融入提供全过程支持。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残疾人联合会,是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所属乡科级参公单位,单位集体人数12人,集体负责人为理事长苟廷春同志。2002年成立以来,始终以“扶残助残、真诚奉献”为宗旨,创新构建“康复+补贴+教育+就业+改造+维权+托养”七位一体保障体系,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兜牢民生底线。为1200余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康复有效率达90%;高效办结残疾人诉求800余件,实现受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三个100%”。 青海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青海省财政厅所属正处级内设机构,集体人数7人,负责人为处长范瑾。近年来,该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实情,加强财政保障残疾人事业制度建设,持续保障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为助力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先后修订、制定《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奖励实施细则》,规范残疾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填补青海省残疾人运动员无奖励政策的空白。2023年,社会保障处党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百优党支部”。 三、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 青海省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康复训练部教师严花兴,女,汉族,1981年12月出生,青海湟中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曾担任青海省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听障班级集体课教师、班主任,现担任个别化训练教师、个训教学组组长。从教二十余年,她以爱心、耐心和专业知识为孩子们量身定制科学有效的康复方案,用专业技术为残疾儿童架起了一座与健听人沟通的桥梁。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将游戏、音乐、美术融入康复训练,她为200多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教育支持、提供个性化的一对一教学,助力他们从听声辨位到说词连句的逐步突破。2019年度代表青海省参赛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教师技能大赛获“个人全能优秀奖”。 青海省果洛州甘德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松花,女,藏族,1978年6月出生,青海甘德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甘德县下贡麻乡副乡长、甘德县共青团委副书记、现任甘德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业务能力突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以创新破壁垒,松花上任伊始,带领残联工作人员翻山越岭、走村串户。历经数月,走遍全县六乡一镇38个村落,深入了解残疾人的真实生活状况,掌握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在全州残联系统率先提出“残联十条服务忌语”。先后策划组织35余次扶残助残活动,如“共筑中国梦 携手创辉煌关爱残疾人活动”。